忠诚协议有效吗?忠诚协议有效吗? 答: 关于婚内的忠实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其一是认为具有法律效力,理由如下: 一、《婚姻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这为上述婚内协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该约定的实质内容不与强行法冲突,不损害第三者的利益; 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的判决认为婚姻忠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 2004 年 5 月,40 岁的高某经人介绍与 26 岁的李某相识。同年 10 月,他们共同购置了一套120 平米的新房,并结婚。因高某离过两次婚,初婚的李某就多长了一个心眼,便与高某签订了一份婚姻忠诚协议,约定婚后任何一方有外遇或不忠诚对方,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则归无过错方所有。2006 年 3 月,高某在外做生意时认识一女子,不久两人同居。李某知道后,苦心规劝无果。2007 年 3 月,李某想到了那份婚姻忠诚协议,当即诉至法院,请求与高某离婚,房子归自己所有。庭审中,高某见感情已经不可挽回,同意离婚,但不愿意履行忠诚协议,认为那是当时叫李某高兴的一种轻易举动。法院认为,李某与高某签订的婚姻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违反协议的不利后果都有能力去预见和面对,故该婚姻忠诚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判决房子归女方所有。 其二认为夫妻忠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该观点认为: 一、协议内容违法。其理由是根据《宪法》的规定,人身自由是法定权利而不是约定权利,通过人为约定的方式来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不合法的。 二、夫妻相互忠实并不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婚姻法》第四条所规定的是“夫妻应当相互忠实”,而非“必须忠实”。“应当”意在提倡,只有“必须”才是法定义务。 三、确认夫妻忠诚协议有效,将严重损害部分公民的基本人身自由。 近期,江苏高院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1个相关法律问题裁判意见中,对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有效这个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解答:“ 夫妻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或者结婚之后,为保证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而以书面形式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责任的协议。夫妻是否忠诚属于情感道德领域的范畴,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履行,夫妻一方要求确认忠诚协议的效力或以夫妻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为由主张承担责任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咱家律师提醒您,签订夫妻忠诚协议的形式要合法,内容要具有可执行性,当然要想依法维权,还应保留固定相关证据。 普及法律知识维护百姓权益 咱家律师您身边免费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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