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抵押吗?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抵押吗? 答:可以。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该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对合同进行的担保,设立抵押权是对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可以抵押。以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抵押登记的效力分为登记设立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正在建造中的建造物依法可以抵押,其抵押适用登记设立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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